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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都交警在全成都范圍內大力開展報廢車違法上路行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至10月份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共查處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56件。
11月7日上午,成都交警對這批違法車輛進行了集中報廢處理。在車輛銷毀現場,一輛挖掘機不停地揮舞著“鐵臂”,迅速將一輛車肢解搗毀,確保這些非法車輛不再次流入社會和上路行駛。
交警整治:
開報廢車上路被查 駕駛員被吊銷駕照
在專項整治期間,成都交警充分利用緝查布控、圖綜平臺等科技手段對全成都范圍內嫌疑車輛出行線路和規律進行分析研判,精準攔截、查處嫌疑車輛。
同時,強化路檢路查,各屬地交警部門通過集中優勢警力、科學布警,在城區主要進出城通道、環形道路、國省干道上全力開展路檢路查。今年10月,郫都區交警大隊接到線索,稱有一輛報廢車川A7H38V長期在郫都區沙西線附近出沒,民警通過對車輛行駛軌跡進行分析調查,確定了其行駛區域后,經過多日走訪,發現該車輛蹤跡。于10月31日10時許,將上路行駛的川A7H38V小型轎車擋獲。
9月19日12時50分,張某順駕駛已報廢的川ACZ636大眾牌小型轎車從成都市二環高架橋路外側武侯大道上行匝道駛入二環高架內側主道,向成溫立交方向行駛,交管局指揮中心緝查布控發出預警,秩序處高架大隊迅速調集警力在二環高架內側成溫立交附近攔截。
“按照‘道法’第14條第3款、第21條之規定,對駕駛人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一律處以罰款一千元、吊銷駕駛證并強制車輛報廢的行政處罰。”民警說,至10月份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共查處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56件。
強制報廢:
存在眾多安全隱患 現場集中銷毀
11月7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跟隨民警一同來到成都興原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對查處的報廢車輛進行集中監銷。
現場,監銷民警逐一核對了銷毀的汽車信息后,由回收公司現場對其發動機、車架等進行破壞性毀型、肢解報廢,確保該批非法車輛不再次流入社會和上路行駛。
民警提醒,當機動車在3個檢驗周期沒有進行檢驗的,已屬于強制報廢的車輛。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當機動車輛達到報廢標準或到了年限,其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嚴重威脅著自己和他人安全。此外,報廢車輛無法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自己和他人利益無保障。
對于車主來說,如果車輛達到了報廢標準,可以聯系當地報廢公司進行報廢處理,攜帶由商務部門開具的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以及車管部門出具的車輛注銷證明即可。
據了解,下一步交警部門還將繼續加大對違法車輛的查處力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和日常監管規范,給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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